注意事项:
A.欧盟的实质审查包括理由和相对理由,但是欧盟不会主动基于相对理由驳回商标;相反,其会向商标申请人与在先近似商标所有人发送检索报告,由在先商标所有人决定是否提出异议申请。此检索报告仅涉及欧盟商标,而不包含所有成员国单独申请的商标。但是欧盟成员国单独申请的商标权利人有权利提出异议申请。
B.在欧盟,官方将商标权利认为是一种私有权利,因此只要权利人双方达成共存协议,欧盟官方则会核准商标注册。
C.如果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被驳回(包括因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而导致欧盟商标申请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三个月内将欧盟商标转换为在一个或几个国家单独的商标申请,保留原申请日及**权日。
D.欧盟商标申请黑白商标,无法保护所有*颜色的商标,因此申请人需按照实际使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E.由于欧盟商标注册涵盖的国家众多,导致潜在的商标异议人大量存在。因此,较力推荐申请人在提出欧盟商标注册申请前,进行商标检索,以确定是否有与拟注册商标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商标已被其他*三人注册,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