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在中小企业迈进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仍有不少企业存在着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足,法律意识薄弱等问题,那么,中小企业应该如何进行**维权?发现**被侵权后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国内**维权有哪些途径?● 一、**维权途径 1、自行和解: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其优势在于可以*、友好地解决纠纷,留下继续合作的空间,节约人力、物力、财力。 2、向**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依靠行政手段责令侵权者停止侵权并对其进行处罚。 调解范围包括:**使用费纠纷、**奖励费纠纷、专利申请权纠纷、**权归属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好处是程序简便、处理快。 3、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并赔偿因侵权造成的经济损失。 可以有效地打击竞争对手,巩固已经拥有的市场优势地位,而且还可以从侵权人手中得到一笔补偿金。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并有国家强制保证其执行。 二、程序和时效 向**管理机关申请调解和处理不是必需的,当事人可以不经行政调处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管理机关的决定还要经过**审查,不服的一方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跨省执行有一定的难度。 向法院起诉。对涉嫌侵权方的技术与自己的**技术进行分析比对,确定**侵权是否成立;调查侵权范围或程度,准备诉状和相关证据;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经法庭开庭审理,等待法庭的裁定或判决生效;申请强制执行。诉讼时效为2年,自**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该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 什么是**侵权?● 一般侵权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必须在客观上造成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 2、行为具有违法行为,如因合法行为造成损害,则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3、不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如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则不承担责任。 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不需完全具备上述要件,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或具备一定的特殊条件即可成立。特殊侵权则不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哪些行为会被认为侵犯了**权?● 一、假冒**的行为 1、在未被授予**权的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标识,**权被宣告无效后或者终止后继续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标注**标识,或者未经许可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标注他人的**号。 2、将正在申请中而还未获得授权的、**权失效(包括被无效或**权终止)或其他人**的**号标注在你所销售的产品或其包装上。 3、在产品说明书等材料中将未被授予**权的技术或者设计称为**技术或者**设计,将专利申请称为**,或者未经许可使用他人的**号,使公众将所涉及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技术或者**设计的。 4、伪造或者变造**证书、**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5、其他使公众混淆,将未被授予**权的技术或者设计误认为是**技术或者**设计的行为。 二、以非**产品冒充**产品、以非**方法冒充**方法的行为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标记的非**产品。 2、**权被宣告无效后,继续在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上标注**标记。 3、在宣传材料中将非**技术说成**的。 4、在合同中将非**技术称为**技术。 5、伪造或者编造**证书、**文件或者专利申请文件。 ●企业发现**被侵权后应采取哪些措施● **权人认为自己的**受到侵害后,应首先将对方技术与自己的**技术进行分析比对,确定对方的技术特征是否落入自己**的保护范围内,以确定**侵权是否成立。 **权人再确认自己的**权有效、**侵权成立之后,方可着手进行搜集证据工作,大致有如下几个方面: (1)有关侵权者情况的证据。侵权者确定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围等情况。 (2)有关侵权事实的证据。构成**侵权的前提是必须要有侵权行为,这些方面的证据有侵权物品的实物、照片、产品目录、销售发票、购销合同等。 (3)有关损害赔偿的证据。**权人可以向侵权者要求损害赔偿。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可以是**权人所受的损失。但**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因对方的侵权行为,自己**产品的销售量减少,或销售价格降低,以及其他多付出的费用或少收入的费用等损失。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也可以使侵权者因侵权行为所得的利润。**权人要提供证据,证明侵权者的销售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成本及销售利润等。以此为一句,计算侵权者所得的利润。 要求损害赔偿的金额还可以是不低于**权人与*三人的**许可证贸易的**许可费。为此,**权人要提供已经生效履行的与*三人的**许可证协议。 侵权者侵权利润的确切证据,有时无法得到。在进行诉讼时,可以先提供一些粗略的证据,待确定**侵权后,可以请求法院对侵权者进行查账,以确定侵权利润。然后,在此基础上,再算计出侵权者应付的赔偿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