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注册制度概述
中请注册韩国商标的主要流程为:
申请一受理一审查一公告一核准发证。
申请人需向韩国知识产权局提交商标注册中请,申请被受理后,审查员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不能通过的将会下发临时驳回通知书(Notice ofPreliminary Rejection)并要求申请人在驳回通知载明的时限内予以答复;经实质审査并通过的,则将会被安排公告。公告日起2个月为异议期,任何利益相关人或在先权利人均可提出异议。公告期内无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可获准注册并须发注册证。
实践表明,在较为顺利的情况下,韩国商标注册目前需要10-12个月;如注册申请遇到异议或收到驳回通知书等情况,时间将会延长,可能会耗时2年以上韩国商标注册后10年有效,有效期自注册日起算;到期日前12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有效期10年。商标注册后连续3年未在当国实际使用的,任何人可申请撤销,有不可抗力的除外。
(二)商标被抢注的应对措施
1.律师函
企业商标在韩国被抢注,律师函对恶意抢注者及其抢注行为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威慨和警告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律师函往往能起到促使抢注人主动寻求洽谈、降低转让对价或者放弃争议程序等效果。
2.异议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仍在韩国商标异议公告期内,企业可以通过向韩国知识产权局提出异议请求,阻止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
韩国商标异议主要程序如下:
(1)异议人在公告期2个月内向韩国知识产权局提交异议申请书,异议证据材料可在提交申请书后1个月内补充
(2)若异议中请符合形式要求,韩国知识产权局将异议通知书下发被异议人
(3)接到异议通知后被异议人可作如下两种处理:
①不作答辩,韩国知识产权局将根据异议人提交的申请书及证据材料作出裁定;
②进行答辩,在接到答辩通知
1个月内对该异议进行答辩,答允许延期1次。
(4)若被异议人答异议理由,异议人可就被异议人的答进行抗。对答辩的抗辩无次数限制,韩国知识产权局会根据异议人对答辩的抗辩内容在8-12个月内作出截定
除上述常规异议程序外,韩国还提供了一种特殊的途径,即:在审查员对商标申请审查结之前,任何人可向审查员提交第三方审查意见,类似于异议申请,主要用于阻止该商标注册。如果审查员认可第三方提交的信息,将对申请商标下发驳回通知,申请人需针对该驳回理由进行答复。但是该第三方审查意见只是参考信息审查员没有义务必须考虑该信息。然而,这是在商标公告之前阻止他人抢注商标注册的有效方法。是否提交该审查意见不影响公告后的异议程序。
3.无效宣告
如果企业商标在韩国遭过抢注,无效宣告程序也是较为合适的解决途径。
以下列理由提出无效宣告的,需在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之内申请,如:包含著
名人士的姓名、名称、商号、肖像、签名、印章、雅号、艺名、笔名或简称的;与
在先申请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眼务上,与消费者明显已
知的他人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等。
但以下列理由提出无效的,可在商标注册后任意时间
(1)依据韩国商标法*119条*1款*1项:商标权利人的不当使用。
(2)依据韩国商标法*34条*1款*21项:商标权利人的商标被其经销商或代理人恶意抢注。商标无效申请可向韩国知识产权局的内设机构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 Intellectual
Property Trial and Appeal Board, IPTAB)提出,在现行审查条件下
般需耗时1年左右。无效宣告的主要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提交无效宣告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若无效宣告申请符合形式要求,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将无效通知书下发给被申请人。
(3)接到无效通知后,被申请人可作如下两种处理:
① 不作答辩,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将根据申请人提交的陈述书及证据材料作出裁定;
②进行答辩,
在接到无效通知2个月内对该无效宣告中请进行答辩。若被中请人答,中请人可就被申请人的答辫进行抗辩。
(4)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可根据申请人答辩抗内容要求听证,听证后作出裁定。
4.不使用撤销
如果企业被抢注的商标在韩国已经注册**过3年,且抢注者未使用该商标,可以考虑通过“不使用撤销”途径挑战该商标。一般需耗时1年左右韩国的商标不使用教销中请需向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提出,任何人均可在商标注册涝3年后提出申请。主要程序如下:
(1)申请人向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提交商标未使用撤销请求书。
(2)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将撤销请求书下发给被请求人
(3)被请求人提交答辩书
(4)请求人收到答书后,进行证书交换,提交反驳书。
(5)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可根据双方提交的理由和证书可以要求口头审理或较终作出审判。
5.双方协商
在需要的情况下,企业也可尝试与抢注者进行沟通协商,治谈双方可接受的合理转让对价,早日获得商标权以推动企业在当地业务的开展。
(三)商标被侵权的应对措施
1.调查*
通过互联刚调查、实地调查以及向行政机关举报*进行调查*,可以确认如下事实内容
(1)权属证据。证明商标权的归属。
(2)侵权证据。证明被告实施了或正在实施被控侵权行为。例如,被告的产品样品或照片、被告的产品销售合同、被告的产品宣传资料等。
(3)损害赔偿证据。在商标侵权之诉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应当提交有关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4)有关侵权人情况的证据。该类证据主要证明侵权人确切的名称、地址、企业性质、注册资金、人员数、经营范同等情况。
2.律师函
可以基于调查结果,对侵权公司发送警告函,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对其造成的商业损失进行赔偿。
3.民事教济
包括诉前禁令和基于个案诉讼的水久禁令,可在诉讼程序中向地方法院请求种或多种民事救济。
若有侵权产品销售的,损害赔偿额为销售的侵权产品数量乘以未受侵害的已销售每件产品的利润,可以此推定被侵权人的损失,该赔偿额度还可以包含商标权利人授权给他人使用而获得的许可费数须。商标权利人较高可请求5000万韩元的损害赔偿。
4.刑事救济
无论是香提起民事诉讼,商标权人都可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和罚款。较高刑罚为7年有期徒刑或1亿韩元的罚款。
商标边境保护措施
在韩国注册的商标可以向韩国关税厅申请备案,类似国内的海关备案保护,备案被核准后有效期同商标有效期。各地海关在检查进出口货物知识产权侵权状况时且发现疑似侵权货物,将通知权利人鉴定是否侵权并作出妥善应对。